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政法动态

春运期间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出台

2021-01-22 15:37:56    阅读:

       微信图片_20210122153652.jpg
       《春运指南》针对春运期间人员流动增加、疫情传播风险加大等特点,在总结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坚持提高防控标准、分区分级防控,全面完善和加强防控措施:

一是适当增加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消毒频次。
二是强化旅客信息登记,全面实施一类、二类客运班线乘客实名购票乘车和省际、市际包车乘客信息登记。
三是对进入道路水路客运站的乘客全面查验健康码,并为不会使用或者没有智能手机的老人、儿童等旅客提供代查健康码、协助信息填报等服务。
四是强化营运车船留观区设置和客座率要求,10座及以上省际市际客运车辆和客运船舶应设置临时留观区,高、中、低风险地区客座率分别不超过50%、70%、90%。
五是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防护。
六是强化客运场站防疫宣传要求,引导乘客错峰出行出游,乘坐各类公共交通工具期间做好戴口罩、手卫生、“一米线”等防护措施。
《春运指南》要求,春运期间,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明查暗访与自检自查相结合的检查整改机制,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处置,并加强公开曝光,督促客运经营者毫不放松落实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疫情防控措施。要坚持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当地出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要督促客运经营者立即执行相应风险等级的疫情防控要求,严密防范疫情通过交通运输传播。

来源/部运输服务司 策划/常亮 责编/翟永威 

来源/交通运输部


 

2021年春运期间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

 

图片

 

 

 

 

 

 

 

 

请将手机横置获得最佳阅读体验

 

 

微信图片_20210122153658.jpg

微信图片_20210122153740.jpg

 

 

 

 

 

 

 

 

 

 

(来源:交通运输部  转载:公共交通资讯)



文章关键词:

版权所有:河南省城市公共交通协会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黄河南路8号    邮编:450046    电话:0371-68089677    传真:0371-68089677

备案号:豫ICP备14030138号-1      豫公网安备 41010702002251号    技术支持:天迈科技

关闭